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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宣传】全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

2024-11-25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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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本篇汇集了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有关重要部署、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典型案例以及相关文章。(持续更新帖)

01全国整治行动大事记

4月12日,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关工作,研究健全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长效机制的举措,听取关于节能降碳工作的汇报,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快速增加,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下决心整治。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加快化解存量风险、切实遏制增量风险。要注重系统治理,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要注重疏堵结合,完善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蓄电池以旧换新等工作,在加强安全监管同时更好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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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组建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记者今天从国家消防救援局获悉,4月28日,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正式组建,专班办公室设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统筹调度、扎实推进整治行动。

据了解,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

此次整治行动将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着力解决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溯源追责力度不够等六个方面问题,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

整治工作专班以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为召集人单位,工信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单位组成,建立了集中办公、定期研判、信息汇集、问题交办、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

工信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已派员进驻专班办公室集中办公,具体承担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分类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职责,定期调度重点任务,督办重大隐患,解决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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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五一”假期前后安全防范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祥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会议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急剧增加,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暴露出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管理等全链条存在的不足,特别是电池本质安全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违规拼装改装行为屡禁不绝、停放充电设施供需矛盾突出。各地各部门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狠抓责任措施落实,高效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将防火阻燃性能、电池安全使用年限、防篡改技术、互认协同、识别代码等明确到位,对不执行标准的生产企业要严格处罚、限制生产。要严格产品质量监管,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逐一审查生产资质,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督促销售企业严格进货检查验收。要强力打非治违,管住“线下”经营网点、维修店铺和“线上”电商平台,严查超速行为,加大对回收、组装蓄电池的打击力度。要疏堵结合解决难题,新建项目要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规划、落实配建要求,既有小区要增设停放充电设施,多措并举管理和约束“进楼入户”行为。要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尽快出台老旧蓄电池报废标准,统筹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以旧换新。要加强溯源倒查追责,建立事故溯源调查机制,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列入失信名单,对发生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要曝光公示,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会上,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别对本行业系统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浙江、福建、湖南省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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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4月28日下午,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周天组织召开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部署整治工作推进措施和专班运行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分别通报了本部门整治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质量标准体系和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很重,生产销售改装环节治理管控难度较大,报废回收体系尚未建立,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屡禁不止,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发力,确保达到整治目标和预期效果。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存量达到3.5亿辆,每年还在以5000万的数量激增,遍布大街小巷、关联各个家庭,大量老旧电池、劣质电池、改装电池安全风险极高,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火灾防控压力很大。

会议强调,工作专班要发挥统筹调度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全链条整治,坚决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要全面推进条线落实,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制定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全面启动整治行动。要紧盯重点问题发力,紧盯标准端、生产端、销售端、改装端、使用端、回收端,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解决突出风险隐患。要加快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对非法制售、非法改装、停放充电、溯源调查等工作力度。要高效运行工作专班,定期调度重点任务,督办重大隐患,解决难点问题。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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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综合调度视频会召开 整治行动转入问题集中纠治阶段

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28日组织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综合调度视频会。整治工作专班召集人、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消防救援局局长周天出席并讲话,强调要推动整治行动全面转入问题集中纠治阶段。

 

会议指出,整治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实体化运行,发布锂电池规范和《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实施国家监督抽查,集中开展夜查,加强平台企业监管,强化路面执法检查,侦破一批电动车及其配件违法生产销售案件。

会议强调,要紧盯存量风险,全面摸清底数,分类检测评估,大力推进以旧换新,加快建立报废回收体系,有序引导蓄电池淘汰退出。要在标准宣贯执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事故溯源调查、加强暗访督查、共享数据信息等方面健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要加快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强化基层末端管理,推动技防措施运用,重点整治停放充电突出问题。要普及常识性宣传,加大警示性教育,强化针对性报道,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专班成员单位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分别通报本条线整治工作进展,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任务。会议还强调部署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记者郭超凯)

 

02有关技术标准39部

1.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2.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

3.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4.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5.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6.GB/T 42236.1-202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

7.GB/T 23264-2020《电动自行车用制动衬片总成》

8.GB/T 37645-2019《电动自行车用电池盒尺寸系列及安全要求》

9.GB/T 36943-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型号命名与标志要求》

10.GB/T 36944-2018《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技术要求》

11.GB/T 36945-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词汇》

12.GB/T 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13.GB/T 31546-2015《电动自行车轮胎》

14.GB/T 31547-2015《电动自行车内胎》

15.GB/T 31548-2015《电动自行车轮胎系列》

16.GB/T 31549-2015《电动自行车轮胎性能试验方法》

17.GB/T 31580-2015《电动自行车轮辋系列》

18.GB/T 26846-2011《电动自行车用电机和控制器的引出线及接插件》

19.GB/T 26650-2011《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用镁合金车轮铸件》

20.JB/T 14055-2022《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控制器》

21.QB/T 5513-202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组管理系统》

22.QB/T 5599-2021《电动自行车用电压变换器》

23.QB/T 2946-2020《电动自行车用电动机及控制器》

24.QB/T 5511-2020《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充电器》

25.QB/T 5417-2020《电动自行车用塑料零部件通用技术要求》

26.QB/T 5282-2018《电动自行车用仪表》

27.GA/T 1296-2016《电动自行车物联网防盗终端通用技术要求》

28.YD/T 3011.1-2016《基于公用通信网的物联网应用 电动自行车定位服务 第1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

29.YD/T 3011.2-2016《基于公用通信网的物联网应用 电动自行车定位服务 第2部分:应用平台测试方法》

30.YD/T 3011.3-2016《基于公用通信网的物联网应用 电动自行车定位服务 第3部分:终端技术要求》

31.YD/T 3011.4-2016《基于公用通信网的物联网应用 电动自行车定位服务 第4部分:终端测试方法》

32.QB/T 4757-2014《电动自行车用调速转把、断电闸把通用技术条件》

33.QB/T 4428-201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34.SN/T 0248.3-2012《进出口自行车及零件检验规程 第3部分:电动自行车》

35.JB/T 10888-2008《电动自行车及类似用途用电动机 技术要求》

36.QB/T 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

37.QB/T 2947.2-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及充电器》

38.QB/T 2947.3-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 第3部分:锂离子蓄电池及充电器》

398.QB 2302-1997《电动自行车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03典型案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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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改装电动自行车时速达80公里,三人销售改装150余辆被刑拘

 

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达70km-80km,号称72V140Ah的电池可实现一个月冲一次电,但是电池安全不保障,这样的改造你动心吗?

近日,上海警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侦破一起私自改装超标“三无”电池,制售伪劣电动自行车案,在上海和江苏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捣毁制售假窝点3处,查获超标“三无”电瓶车电瓶57个、成品及半成品锂电池48个、假冒检验合格证标签800余枚,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涉案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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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的犯罪嫌疑人私自生产销售的超出48伏安全标准的电池。本文图均为上海市公安局供图

 

每台电动车改造费1.5万至3万元

4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市各区对电动自行车开展市场巡查的过程中发现,虹口某电动自行车行存在销售超标“三无”电池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可疑行为。

总队即会同虹口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车行的非法经营行为开展循线侦查,4月9日,在江苏警方的协助下,捣毁了一上游“三无”电池生产窝点。

经警方调查,该家位于虹口的电动自行车行系由犯罪嫌疑人庄某、陈某共同合伙经营。此前,庄、陈二人以2000至8000元不等的价格,从位于江苏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处采购大量由黄某私自组装的二手电池和违规生产加工的“三无”电池,再以2500至9000元不等的价格,加价销售给本市其它电动自行车车行,或是以每台1.5万至3万元不等的价格收取整车改装费,为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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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获并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黄某

 

电动汽车淘汰的电池,也用于改装

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民警陈晓白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黄某私自组装的二手电池和违规生产加工的“三无”电池,系其在未获得任何生产加工许可,且未经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的情况下,自购锂电池、镍片等配件,通过将多个电池板简易串联、封装而自制的超国标限制的大容量、大功率的锂电池组。这些电池的核心原件安全隐患较大,可能引起短路、自燃等安全事故,社会危害性较大。

这些装备有些还来自于电动汽车上淘汰下来的电池,被流通到市场上后被犯罪团伙买来改装成电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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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的改装电动自行车

 

“改造不可能只改电池,为了达到提速和安全驾驶的目的,电动自行车内部的电机、中控都要进行改造,最后可能连原厂的充电器都不适配了。”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经侦支队食药环侦大队长偰宜君告诉记者,目前一些年轻人会先购买原厂出厂的电动自行车然后送去上牌,上牌后再送往一些车行进行改造。

 

销售改装电动车150余辆,涉案千万

而改造后的保险证书以及电池标志也全部涉及造假,“保险公司不可能愿意给非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保,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偰宜君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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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获的三无电池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副处长周佳表示,在对外销售此类电池或为他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不法人员往往会以“超长续航”“大幅提速”等为噱头,宣传其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时速可高于新国标限速数倍,却对“三无”电池和改装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只字不提。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此类改装电动自行车窝点后,如涉及行政处罚,将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置,如涉及犯罪,将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刑事打击。

周佳还透露,这些被提速改造的电动自行车本质上其实已经是电动摩托车,然而还高速行驶在非机动车车道上,因而造成的潜在危险性更大了。

经警方初步查证,庄某、陈某二人已累计销售改装的成品超标电动自行车150余辆,而上述三人非法改装和生产、销售的“三无”电池金额累计已超1000万元。

目前,庄某、陈某、黄某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经营“三无”电池,以及无视国家安全标准私自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或将触犯法律,且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引发火灾的风险,请广大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切勿改装。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青年网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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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低价购入冒牌伪劣电动自行车改装销售,11人被刑拘!

 

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近日连续打掉2个违规改装、销售电动自行车团伙,刑事拘留11人。他们从外地低价购入不带电瓶、假冒知名品牌的伪劣电动自行车,对车辆改装后对外销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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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朝阳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门店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的线索,专案组围绕车辆来源、销售等环节,展开了细致调查。在先后前往朝阳、海淀、丰台等多区调查取证,掌握充分证据后,专案组在全市多地展开抓捕,将以卢某和黄某为首的2个违规改装、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团伙查获,查扣涉案车辆百余辆。

经审查,卢某、黄某等人从外地低价购入不带电瓶、假冒知名品牌的伪劣电动自行车,对车辆改装后对外销售。目前,卢某、黄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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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超速行驶、危险难控、接线损伤、短路自燃等安全隐患。非法改装电动车害人害己,广大驾驶人一定要远离改装车。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选择正规品牌。遵规守法、安全出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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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例:改电动自行车车架、鞍座、限速、电池仓,4人被追刑

 

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3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团伙,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悉,这是江苏省破获的首例该类刑事案件。

改装电动车撞伤行人

5月1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撞倒一名行人,致其严重受伤,被送往ICU抢救。警方经初步调查发现,该骑行者所骑电动自行车系非法改装,其车架、电池仓、限速器等均已被改装,存在刹车性能削弱、车速过快等安全隐患。

“这辆电动自行车速度很快,严重超过了国标电动自行车25km/h的速度标准,外观也明显很大,非常可疑。”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教导员王磊介绍,警方循线追踪,发现事故电动自行车是在秦淮区段某、徐某某经营的电动自行车出租商行购得。

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秦淮分局调查发现,该店铺通过“以租代售”的形式,每月收取数百元的租金,分10个月至12个月租赁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租赁期满后,车辆归承租人所有,以此来规避打击。通过走访调查,警方在江宁区发现了待售卖的400余辆改装车架,并循线追踪到了为段某、徐某某供货的上游商家陈某某、王某某。

3个团伙被一网打尽

根据之前侦查发现,5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秦淮分局组织警力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抓获段某、徐某某、陈某某、王某某等3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动自行车团伙,扣押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车架400余辆。

“本案中,查获的电动自行车存在改装车架、更改限速器、更改电池仓、配备超国标大功率电池等4种非法改装行为。”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吴季淼表示。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对车架进行改装,延长鞍座并更换电动自行车外壳,造成车身重量增加,影响行车制动;对车辆限速器更改,从国标最高时速25km/h提升2.5倍,达到60km/h以上;对电池仓的更改,致使电池仓与电池之间的间隙扩大,车辆行驶过程中会引发电池与电池仓之间的碰撞,极易引发爆燃,同时电源线外胶皮磨损引发短路自燃;配备超过国家标准6倍的大功率电池,最大输出功率超过2500W,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成立专班联合打击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约谈各类电动车经营主体2982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11件,曝光典型案例45件。

自今年4月国务院部署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来,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迅速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线上研判线下排查的方式,获取了违法犯罪线索,并主动会同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从中发现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犯罪线索,目前已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390余家,仓库10余处,查获疑似非法改装车辆800余辆。

南京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选购时要选择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厂家,严禁擅自改装车架、更改限速器、更改电池仓、配备超国标大功率电池等。南京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市民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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